招标编号 | 0721-2466A905-B52-870/01 | 招标类型 | 工程类 |
招标人 | 联系电话 |
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石灰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石灰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石灰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鹄山镇。
2.3建设规模:8600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45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现有的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3#、4#混烧石灰竖窑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拆除、全部设施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能源专篇等)、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等)、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建安施工(含桩基工程、桩基检测、障碍物的清理)、红线内总图运输、系统调试(包括单体设备冷试车、系统联动冷试车、系统热试车、试生产组织和达标指导)、软件编程、竣工验收(含资料交付)、竣工环保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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