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881806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年产700吨钢包覆盖剂项目 | 迁西县春雅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金之雨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迁西县兴城镇沙岭子村侯台子西路中段) | 年产700吨钢包覆盖剂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3万元,建设单位为迁西县春雅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西区(迁西县兴城镇沙岭子村侯台子西路中段)。本项目引进搅拌机、提升机、皮带输送机、打包机、烘干炉等设备,采用白灰、蛭石、碳化稻壳、粉煤灰等,年产钢包覆盖剂700吨/年。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41号。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上料、落料、搅拌工序采取设置集气罩、封闭车间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限值要求,烘干工序采取入料口设置集气罩,采用SNCR脱硝工艺,最终经离线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逃逸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唐山市耐火材料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中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加强收集治理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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