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浇注料检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浇注料检修工程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0222GC20240200
2.2建设规模: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4台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130t/h(HG-130/9.8-L.YM20)蒸汽锅炉,2台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116MW(HG116--1.6/130/70-YM1)RS热水锅炉,2台哈尔滨鑫北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16MW(XBY-116-1.6/130/70-R-HM)热水锅炉,经过几个供热期的运行,8台炉炉膛、水冷屏、回料阀、旋风分离器、水冷风室、启动燃烧器、进出口烟道、尾部烟道等部位的耐磨耐火材料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公司计划对8台锅炉破损部位的耐磨耐火材料进行检修。
2.3招标范围:1#--8#锅炉内部破损部位耐磨耐火材料的维护检修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建设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5计划工期:2024年6月13日—2024年9月10日,共89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1741486.0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
5.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
5.3. 缴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3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后1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29198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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