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确认书
202 4 年 3 月 8 日,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河北 高东拍卖有限公司 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 , 沙河市中宜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竞得 2024-007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 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面积为 : 5630.63 ㎡(约合 8.45 亩)。 成交单价为每亩人民币(大写 ) 贰拾叁万玖仟伍佰 元整(¥ 23.95 万元)。 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零贰万贰仟捌佰壹拾 元整(¥ 202.281 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 定 金 。 沙河市中宜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应当于成交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到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出让人持 2份、挂牌代理机构持1份、竞得人持1份。 特此确认
挂牌代理机构 : 河北高东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赵岭科
竞得人: 沙河市中宜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武 宇
202 4 年 3 月 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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